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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中国诗词大会” 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的通知
2022-08-30 09:05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组织机构: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中国诗词大会” 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教学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申报。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2915日中午12:00前;

二、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申报材料电子版以“2023中国诗词大会报名材料”命名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三、推荐指标:选拔对象为诗词爱好者的在校师生, 选手应具有较深的古典诗词(唐宋诗词)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出众,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 政治可靠。 选手提交报名表(见附件2 ), 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选手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各二级教学机构申报情况,学校择优向省厅推荐2人进行申报。

四、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处:刘老师(0769-22861632

附件:

1. 关于举办“2023中国诗词大会”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pdf

2.  关于举办“2023中国诗词大会”广东省选拔赛的通知.wps

教务处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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