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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0-09-02 17:45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机构、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学校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有序完成,根据《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及《东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返校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和防疫要求,现就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校历

按照东莞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校历安排,本学期本科教学日期为202097日至2021122日,共20周。

二、开学前准备工作

1.掌握师生返校情况。二级教学机构及时统计学生注册及本学期任课教师报到情况。如本学期有教学任务而未能准时返校的教师,由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提供解决方案,报教务处李惠萍老师,按相关程序处理。

2.核查师生上课课表。二级教学机构教务相关负责人须通知师生在96日中午12点后通过教务系统下载本学期课表,须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跟开学第一天有授课任务的教师进行联系和确认。

3.统计上学期成绩提交情况。二级教学机构须在911日(星期五)前将上学期的成绩单提交情况汇总至教务处黄建钊老师处。至今未能提交成绩的课程需要作缘由详细说明,并注明计划完成时间。

4落实学籍异动通知学生因转专业或所在班级有异动的,于开学后一周内,二级教学机构通知学生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新专业班级报到,核对好课表,做好成绩认定工作。

5.做好补修课程程序指引。需要补修课程的,在开学后第2-3周内携带补修证按流程办理补修课程的登记手续,并更新至教务系统。

6.做好课程大纲撰写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要求,94日前,各二级教学机构相关负责人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后上网,供学生查询和下载。

7.明确公选课选课安排。本学期全校公选课的选课时间预计从911日(星期五)下午开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8.做好在线教学的应急预案。参考春季学期在线教学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任课教师至少准备2-4周的在线教学资源来应对有可能发生的疫情突发事件。

9.做好师资赋能工作。继续实施“教学知与行”系列活动,推动课堂革命,加大对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力度,帮助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效能。新学期,教务处协同党委教师工作部委托东莞理工-文华在线数字化课程中心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继续开展多种教育信息技术系列培训,具体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三、理论教学安排

1.恢复常规教学模式。本学期全面恢复常规教学模式,鼓励任课教师总结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和成效,充分利用在线教学期间打造或积累的优质课程资源,全面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法。

2.严格执行教授上课制度。二级教学机构于96日前提交本学期本机构教授上课统计表(附任课的课程大纲)交至教务处李惠萍老师处,因公务及个人原因在本学期(年)未能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须根据《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规定》的相关程序报教务处审批实施。

3.实施错峰上课方式。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教学楼错峰上课方式:7号教学楼第34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0:45-12:20,其他教学楼上课时间不变。

4.开展复学第一课。为进一步面向师生做好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老生须在9621:00前,新生在9月30日21:00前,在优学院文华在线网络平台完成《开学第一课:疫情防抗小知识》课程的学习。为进一步面向学生上好爱国主义教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学第一节课前15分钟,专任教师结合我国战疫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和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的思想情感。具体事项另行补充通知。

四、实践教学安排

1. 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教学实践环节。统一部署上学期和本学期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合理调整实践时间、地点与内容、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适当增加实验批次和虚拟仿真实验,尽量做到错峰安排。2019-2020第二学期未实施的校内实验、实训、上机等教学实践环节的补课方案须于914日报教务处李伟元老师处。

2. 校外实习、实训等教学实践环节。整个学期都为实践环节的专业,在能解决校外住宿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实践。其他专业的实践原则上要在第十周后安排。开展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须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20-2021秋季学期校外实习、实训的工作要求》实施。

五、防控要求

1.课堂教学期间,应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学生日常上课须备好一定数量的口罩,师生近距离互动时需配戴口罩,课间注意加强通风换气。

2.实践教学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外出实习期间,建议佩戴口罩,不允许私自外出、私自乘坐公交工具。如确需私自外出的,要与实习带队老师请假,办理登记手续,回去后履行销假手续,并详细记录行程,确保全程可追溯。

3.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如遇学生发热等突发情况,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室内提供的疫情防控应急电话,直接联系防控办,防控办接警后,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教师应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工作,并协助课堂学生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因身体情况无法到校上课的,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做好调停课处理。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2日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教授上课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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