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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3-05-14 17:07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卓越计划科技项目申报表附件

附件2:卓越计划科技项目立项申请评审汇总表

各实施卓越计划的教学单位:

为培养卓越计划班学生的创新意识与科技研发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1级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与流程

1、本次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的申请限于2011级卓越计划班学生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为2-5人,立项课题研发期限为一年半。不受理学生独立申报。

2、在导师的指导下,项目团队的选题必须来自生产第一线的工程技术项目或产品开发项目,争取学校和企业的双向经费支持。项目团队的选题最迟于2013年9月1日前完成,过期不受理项目申请。

3、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至多2名(最好有一名企业专家),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4、申请科技项目须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申报表》(附件1)。申请者所在院(系)应对递交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组织初审,然后组织专家进行公开答辩,并填写院(系)评审意见,评审结果应向学生公开。各有关院(系)汇总《东莞理工学院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评审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黎煜新OA邮箱)。

二、项目经费支持

根据生均1万元和项目团队成员人数(3-5名),项目申请的经费范围为3-5万。获批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最终由专家组评审意见而定。校企联合研发项目的企业资助经费另计。

获批项目的经费分二次划拨给项目团队负责人,项目启动后预付50%,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50%。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实验材料费;产品制作所需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及加工、运杂费;资料复印和打印费;论文发表评审费与版面费;申报各类国家专利的代理评审费(专利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授权维护费由学校负责);调研或会议差旅费;交通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5%,限报公交车费、出租车费)等。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立项的宣传动员工作和管理工作,以确保2011级卓越计划班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卓越计划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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