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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11-05 11:01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教务〔2021〕76号 

校内各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以下简称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现就我校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 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 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 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 和薄弱环节3大力开展教学 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 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 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 学发展方向 。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 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 ,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

 二、推荐立项条件

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候选对象必须是本校业已正式立项的校级项目(以发文为准),项目在校内得到学校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三年来(自2018年9月1日开始计算,下同),负责人有校级或省级主持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的;

(二)2019、2020年度所主持的校级或省级项目被评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 项目;

(四)2021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六) 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三、项目类型及数量

这次省级项目主要包括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教研室、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 个类别(具体建设指南见附件1)。

学校限额推荐高等教育教改项目15项,其他项目7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双万计划”专业建设点的项目,请各组织机构结合推荐立项指南(附件1),特别是“双万”计划专业、“双万”计划课程建设的需求,查缺补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组织推荐申报。

四、申报推荐程序

(一)报送申报材料。

1.负责人将签署组织机构意见及加盖公章的申报书pdf版本于11月14日晚上12点前上传到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登录账号密码:帐号是工号,初始密码是:s654321s,首次登录系统要求修改密码,如已修改过密码,请用新密码登录。如账号已绑定手机或邮箱,可点击“忘记密码”自行找回。如无法登录,可留言咨询网站客服(点击网页右下方“耳机”图标),填报系统统一在11月14日晚上12点关闭。逾期不再接受。

2.各申报组织机构于11月15日前完成系统的学院审核环节,并将项目材料纸质任务书一式一份(附件2)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黄旭其OA邮箱。

(二)资格审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于11月20日完成申报资格审查与专家论证。

(三)教指委评审推荐。11月23日前完成评审,根据省厅限额指标择优推荐。

(四)学校公示、审定、上报。12月2日前完成学校公示、审定、公文上报。

(五)项目录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于12月2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含佐证材料)。具体填报事宜按照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要求,重点计划推荐项目的类别、数量、建设周期和资助标准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表:拟推荐类别级情况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周期(年)

项目拟资助金额

(万元)

 

校级立项基础

拟推荐项目数

申报数量

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3

50

1

各单位在有校级立项基础的类别中不限类别限额推荐3项,其中环建学院限额推荐2项(2020年有项目结题暂缓通过),无校级立项基础的类别学校将根据2021年立项申报项目的质量情况决定推荐项目。

2

校企联合实验室

2-3

20

1

3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2-3

20

1

4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2-3

10

1

5

课程教研室

2-3

10

1

6

现代产业学院

2-3

100

1

7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2-3

30

1

8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2-3

3

15

     

(二)原校级项目总经费少于省级项目的,获省级立项后项目使用省级项目经费,后续经费不再拨付;原校级项目总经费多于省级项目的,获省级立项后总经费为校级项目经费金额,但只拨付校级项目剩余未拨付部分。

(三)现代产业学院资助经费从产业学院专项建设经费统一下达,总建设经费100万(包含学校已下拨经费),不重复拨付。

(四)申报指南要求等需重点关注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请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1广东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书(建设任务书).zip

 附件3:2021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22862022)

                                         

                               教务处

                                                   2021年1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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