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教务公告 > 教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制定/修订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1-06-05 11:21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关于制定/修订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教学文件。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现就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各专业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应根据专业认证中对培养目标、毕业标准、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3.各专业应根据《关于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4.各专业应调动全体专业老师积极参与,充分征求各相关企业、行业专家、学生代表相关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做好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2165-820日,各学院按要求完成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定稿、审核等工作。由于排课需要,请各专业在611前在青果系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的课程录入工作。617前各学院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的总体构想及课程体系的初步构建,17号中午下班前,将总体构想及初步构建的课程体系交到教研科黄旭其处。预计17号下午将分工科、文科两组举行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的研讨交流会,具体会议事宜另行通知。

2.2021820-91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在青果系统及人才培养方案系统的录入工作。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于202192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及修订报告电子档发到黄旭其OA办公邮箱。。

3.202192-910日教务处形式审核后将人才培养方案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其他说明

1、由于2021年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大修年,且通识教育进行改革,调整的部分比较多,为防止错乱,2021级的人才培养方案在系统中不先从2020级培养方案中导入。请各专业负责人制定好课程体系后,严格按照2021级公共课程安排(附件2)及课程体系一一录入。可按照附件6填报教程进行。

2.所有专业需要完成提交附件4修订报告。

附件: 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附件.rar     

1. 关于修订2021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 2021级公共课程安排

3. 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格式

4. 2021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格式

5.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6.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教程

 

联系人:黄旭其 :22862022   

       詹茂森(系统录入与维护)

 

 

教务处

2021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       邮编:523808           电话:0769-22861099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