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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广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4-26 10:41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关于2021年广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答辩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参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二级组织机构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等工作,共有7个项目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现将答辩评审环节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审时间:2021429日(星期四)下午1430--1700

二、评审地点:行政楼1A207

三、流程:

1、每位申报人按申报书要求进行10分钟以内的陈述。

2、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回答。

3、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

4、申报人全部答辩完毕后,专家组进行评审合议。

四、答辩顺序抽签。各项目选派一位代表于428日星期三上午930分到行政楼1A207会议室进行答辩顺序抽签。

五、答辩顺序时间安排(具体答辩顺序提前抽签决定)

答辩顺序

答辩时间

1

2:30-2:50

2

2:50-3:10

3

3:10-3:30

4

3:30-3:50

5

3:50-4:10

6

4:10-4:30

7

4:30-4:50

 

六、其他说明

一、4月27日(星期二)前按要求完成成果奖申报材料的修改工作,并重新提交到学校质量工程系统。

二、申报人准备陈述的PPT6份纸质成果申报书与佐证材料编成一册的材料。答辩时间须严格控制。PPT和纸质材料请于2021428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黄旭其处(行政楼1A208)。

 

 

联系人:黄旭其          联系电话:22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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