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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系统的通知
2021-04-19 16:04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机构、全体本科生: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东莞理工学院学生社区知行学院课外学分评定标准》(知行20183号)和《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066号)文件要求,本科生须修满15个课外实践学分方可毕业,并依托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系统进行学分管理。现管理系统已正式上线,教务处于47日召集学分认定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为了做好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的管理,布置工作如下:

1. 2020级及以后学生。须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完成课外实践学分在系统的登记和认定。系统即日起开放,允许学生补录2020-2021第一学期取得课外实践学分和本学期课外实践学分。

2. 2017-2019级学生。须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学生社区知行学院课外学分评定标准》和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实施。须完成社区知行学院认定6学分、二级教学机构4学分和学生工作部(团委)5学分。具体审核认定方法由社区知行学院、二级教学机构和学生工作部(团委)根据实际开展。毕业资格审核时,上述机构须提交毕业生课外实践学分审核汇总表。

3. 2017级以前学生。涉及到留级和结业生,由学生处、团委负责15个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具体审核认定方法由学生处、团委根据实际开展,毕业资格审核时,须提交毕业生课外实践学分审核汇总表。

4. 其他情况学生。本科插班生(含三二分段)在校期间须取得规定学分的三分之一(各类学分要求均按三分之一处理)。有超过半年境内外交流经历的本科生,根据交流时长减免相应的修读学分(2学分/半年,各类学分平均减免)。

各二级教学机构须针对课外学分系统的使用在5月前面向本科生作专门培训和做好工作布置,并将培训情况(附件1)报教务处教研科翁远航老师,联系电话:22862022

系统地址:

http://ylzy.dgut.edu.cn/kwxf/


附件: 本科生课外实践学分系统培训情况汇总.xlsx


教务处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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