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督促检查学院实验室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
督促各系(院)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实验教学科研、生产和社会服务,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
组织编制和实施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各系(院)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求组织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和投资效益的评估论证,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和取消实验室的意见和方案;汇总和审核各系(院)提出的实验室建设费和实验设备费计划,报学院领导审批,经院领导审批后负责督促实施。
4.
督促完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实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的审核和评估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实验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实验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等。
5.
负责对采购后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验收,负责对实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仪器仪表和工具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建帐立卡。
监督实验室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以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使用情况。
6.
归口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的增添、改装、调拨和出借的审核工作。监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7.
督促检查实验室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令的执行情况。
8.
督促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9.
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实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各系(院)做好实验人员定编、定岗、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职务评聘及劳动保护等工作。
10.
收集市场经济信息,为实验室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1.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实验室工作经验交流、检查和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提请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报学院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
负责完成上级机关要求填报的各种实验室管理数据报表。
13.
对学院实验室管理实施计算机管理工作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