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能
实验室管理
实验室资产管理
实验室设备购置管理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
实验室一览
 
 
 ※※ 当前位置:首页>>机构与职能
机构与职能
【关闭】
一、科室设置

为加强对全院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为教学做好服务,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实验室施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在教务处设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作为院一级教学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全院实验室。

科室名称
电 话
Email
主管处长办公室
22861188
22861528、22861869
sysglb@dgut.edu.cn
 
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令,督促检查学院实验室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2.      督促各系()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实验教学科研、生产和社会服务,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      组织编制和实施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各系()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求组织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和投资效益的评估论证,提出新建、扩建、改建和取消实验室的意见和方案;汇总和审核各系()提出的实验室建设费和实验设备费计划,报学院领导审批,经院领导审批后负责督促实施。

4.      督促完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实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情况的审核和评估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实验室在用物资的管理制度;实验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等等。

5.       负责对采购后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验收,负责对实验室固定资产、低值耐用仪器仪表和工具管理工作的监督,并建帐立卡。 监督实验室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以及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使用情况。

6.      归口管理实验仪器设备的增添、改装、调拨和出借的审核工作。监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7.      督促检查实验室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令的执行情况。

8.      督促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9.      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实验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各系()做好实验人员定编、定岗、岗位培训、考核、奖惩、晋级、职务评聘及劳动保护等工作。

10.   收集市场经济信息,为实验室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1.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实验室工作经验交流、检查和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提请学院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失职或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或报学院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2.   负责完成上级机关要求填报的各种实验室管理数据报表。

13.   对学院实验室管理实施计算机管理工作的监督。

 

关闭

版权所有: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1A207 邮编:52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