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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案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4-20 14:43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遴选推荐美育综合改革实践案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在各二级学院、教学团队中遴选美育综合改革实践案例3个

   二、遴选条件

美育综合改革案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我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我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工作安排

1.负责人申报。符合以上遴选范围与遴选条件的负责人于2022年5月5日前填妥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1)和《案例报送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盖学院章)送至行政楼1A205,备注: XX学院/团队美育优秀案例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1534472952@qq.com,邮件主题为:XX学院/团队美育优秀案例资料。

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2.评审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我校通识教育总目标、美育建设总体要求对案例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参与省级评审。对案例中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申报要求

(一)内容格式要求

案例一般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格式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数量

每学院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

五、其他事项

案例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报送。优秀案例将择优在广东省高校美育工作交流会进行展示并有机会编印成集。

工作联系人:刘蒂,联系电话17770097653


 附件1: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2:案例报送汇总表.doc

 附件3:关于开展高校美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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