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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返校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5-09 21:29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为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的顺利开展,教务处制定并发布了《2022年春季学期课程在线教学工作方案》,紧急启动《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在线教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数字化课程中心对全体教师开展在线教学培训,组织了“在线教学第一课”,构建了线上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线教学开展以来,全校线上共开设820门理论课程,1959个课堂,授课教师人数为837人。

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为进一步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师生返校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结合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在莞高校返校复学工作指引,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原定于5月6日、9日、12日分三批返校,由于5月10日到13日我省将有大范围的暴雨到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为确保全体学生安全,原定于5月12日批次返校的同学改为5月16日返校,12日照常上课。因学生返校后需开展全员核酸,16日学生务必在17:00前完成返校。

(一)理论课安排

1.返校当天(5月6日、9月、16日)全校停课,5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5月8日(星期日)线上补课;5月9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5月15日(星期日)线上补课;5月16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5月21日(星期六),补课方式根据当时的防控要求进行。

2.5月15日之前,无论是前两批已返校还是未返校学生,仍然全部采取线上教学方式。授课时间严格按照2022学年春季学期已公布的课表和补课通知进行。授课过程中,任课教师应保持在线,随时关注学生学习进度,组织提问及答疑。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课程成绩考核,通过信息技术工具开展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性教学、学习、考核记录。

3.第三批学生(为东莞市内学生)返校且完成核酸检测后,即5月17日开始,在学校疫情可控的情况下,全部恢复正常线下教学。任课教师需要更新课程教学大纲,重新规划课程线上和恢复线下教学讲授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分配,按照正常教学周次,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表,科学制定作业(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同样,对于暂不符合返校条件的任课教师,开课单位优先安排同一课程其他教师进行线下授课,确实无法安排的,报教务处批准后可继续进行线上教学。

4.做好未能返校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各二级教学机构在5月16日前做好学生未能返校上课的数据统计,并及时通知任课教师。5月17日开始,在校内疫情可控的情况下,老师和已回校学生在教室上课,未返校学生则在线上参与课堂,形成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融合教学”模式(具体方案和操作指南另行发布)。对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课程教学(学习)确实存在客观困难的教师和学生,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予以帮助和解决。

(二)实践课安排

1.校外实习、实训等教学实践环节。5月17日开始可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每天进出学校进行集中实习,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展。开展集中实习的二级教学机构需做到闭环管理,落实点对点的防疫措施。目前暂不允许学生每天进出学校进行分散实习。对于本学期都为实践环节的专业,在能自行解决校外住宿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分散实习。

2.实验教学环节。14天内有省外、市外旅居史的学生返校后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3天2检(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后续未与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学生接触,可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各实验室要建立人员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实验人员进出实验室登记要求。各二级教学机构须统一部署本学期的实验教学环节,合理调整时间、地点与内容、组织方式和考核方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适当增加实验批次和虚拟仿真实验,尽量做到错峰安排。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时间,利用好晚上及周末,适当增加实验安排,保障如期完成各项实验环节任务。对于未能及时返校的实验教学任课教师,可采取替换符合资格的任课教师的方式如期开展。

3.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毕业答辩可采取线上答辩或线下答辩方式进行,学院自行决定。返校后未按防控要求完成相应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线下答辩,具体由学院统筹安排。

4.实践环节的全部教学大纲需要重新修订和上传更新,要及时和学生解读修订过的教学大纲,明确实践内容、安排、方案及考核方式等。

二、各二级教学机构做好应急预案

在目前疫情形势仍不明朗的情况下,如校区所在镇街、园区出现本土疫情传播,或学生返校正常上课后出现特殊情况,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与属地疾控部门的防控要求,传统线下授课方式可能再次调整为线上教学,各二级教学机构要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保障教学质量和正常教学秩序。

三、防控要求

1.课堂教学期间,应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学生日常上课须备好一定数量的口罩,上课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老师与学生近距离互动时须佩戴口罩,正常沟通应保持一定的距离,课后答疑可选择线上答疑的方式,减少面对面的交流。课间注意加强教室通风换气。

2.实践教学期间,应做好防护措施。外出实习期间,须佩戴口罩,不允许私自外出、私自乘坐公交工具。如确需私自外出的,要与实习带队老师请假,办理登记手续,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履行销假手续,并详细记录行程,确保全程可追溯。

3.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如遇学生发热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由任课教师通过教室内提供的疫情防控应急电话,直接联系防控办,防控办接警后,立刻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教师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个人防护工作,并协助课堂学生做好相关防控工作,因身体情况无法到校上课的,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做好调停课处理。

结合2020年以来线上教学的经验,各二级教学机构应积极引导教师学生转变教与学的观念,提升师生的教学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结合疫情适时开展课程思政教育,将相信科学、感悟生命、承担使命、勇于奉献等主题融入教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学生“四个自信”。各二级教学机构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确保学生返校后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若出现其他不可预料或随机出现的教学相关问题,请随时与教务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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