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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的通知
2019-02-28 09:10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建设及其教学标准,加强课堂教学组织,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现就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第四周周五前,各系(部)负责人对教师提交的本学期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核,在“系(部)审查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签名(可用电子章),并将审核过的教学大纲(PDF格式)全部上网。课程教学大纲应按授课专业进行分类,统一放置在本单位主页教学工作栏目内,方便全校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查询。

2、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模版适用于理论课、实验课,附件2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模版适用于实践环节(本学期试用一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社会调查暂不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3、任课老师应在开课一个月内向授课对象解读教学大纲。

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审核注意事项

1、课程教学大纲模版参照附件的模版,教学大纲篇幅请控制在4页以内,文件名:《课程名称》-教师姓名-授课对象,标准页边距,段前段后0行,行距固定值18磅,字号大小均为5号,中文字体为宋体,英文和数字为Times New Roman体。

2、每位老师填写课程教学大纲时,应先对照授课对象的人才培养方案,了解其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明确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类别、学分学时和实践环节安排,并根据这些信息清晰填写大纲中各项内容。课程考核的形式和内容应该反映课程目标的达成度。

3、课程教学目标请精炼概括3-5条目标,并注明每条目标所要求的学习目标层次(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本课程教学目标须与授课对象的专业培养目标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4、3学分以上(含3学分)的必修课要安排期中考试,考试时间、方式由教师和开课单位决定。

5、多人讲授的同一门校级公共课程和学院专业基础课,其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简介、课程目标、成绩评定方法及标准”应一致,教师可以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6、为了保证任课教师个人信息隐私,从本学期开始,无须在教学大纲提供联系方式和邮箱,但要求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给授课对象,方便师生之间联系、沟通和答疑。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督促检查本单位任课教师编写和使用教学大纲的具体情况,确保教学大纲的质量和使用效果。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将进行检查。教学大纲的撰写质量和上网公开情况将纳入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数据。

附件1   课程教学大纲模版(理论课、实验课)

附件2   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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