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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2019-01-17 09:46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机构、有关项目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在实施前需开展开题工作,并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之一。为做好该项工作,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与指导,现将我校2018年省立项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项目范围

   学校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质量工程”项目(附件1)。

 

二、工作组织和要求

1.开题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教学机构统一组织,各二级教学机构须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开题,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3。专家组应由项目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2.开题工作程序由各二级教学机构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备案。程序应包括项目内容介绍、专家质询、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基本环节。各项目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在不随意改变原有申报书建设目标和内容的基础上,着重优化项目研究建设方案,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3.开题时,各二级教学机构需组织项目组所有成员或部门所有教职工出席,以扩大项目研究的动员、推进效果。开题具体时间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列席开题会议。

4.开题完成后,各二级教学机构需根据不同类别项目要求,将《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2)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3)自行存档,并报1份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存档,同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

5.未通过开题的项目,暂不划拨相关研究资助经费。经费使用规定参见《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办法》(附件4)。

 

三、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31日前报备开题的工作安排,并于315日前完成开题的所有工作。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22861518

 

附件点击下载

1.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一览表

2.省质量工程立项建设项目开题报告书

3.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开题报告书

4.《东莞理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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