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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4-29 14:18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已获广东省教育厅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三个类别。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二、遴选条件

1.课程教学理念先进,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课程团队教学成果显著、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

2.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

3.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三、工作安排

1.负责人申报。符合以上遴选范围与遴选条件的课程负责人于2021年5月10日前填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4)及相关附件材料(材料需严格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清单”整理)并将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东莞理工学院质量工程系统网站(网址:http://dglgxy.zlgc2.chaoxing.com/),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s654321s。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2.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按照一流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综合评议。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3.公示推荐。经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在校内官网或官微公示无异议的,将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参与省级评审。

4.省厅系统填报。经遴选获广东省教育厅推荐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于2021年6月8日-25日期间登录“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须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

2.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取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工作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22861518、22862022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东莞理工学院).pdf

 附件2  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3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附件4  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二批).docx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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