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教务公告 > 教研通知 > 正文
关于制定/修订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0-05-09 09:19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关于制定/修订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教学文件。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现就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1. 各专业应根据《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文件要求,扎实做好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 原有专业经过前两年的修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已比较完善。为保障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原有专业的2020级人才方案按原则不做大的修订,各专业可在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和优化。

3.新增专业应调动全体专业老师积极参与,充分征求各相关企业、行业专家相关方意见,集思广益,充分论证,做好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工作安排

1.202059-529日,各学院按要求完成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论证、定稿、审核等工作。由于排课需要,请各专业在515日前在青果系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期的课程录入工作。

2.2020529-65日,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在青果系统及人才培养方案系统的录入工作。

3.202065-612日教务处对人才培养进行审核,并提交教指委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实施。

三、其他说明

1、人才培养方案填报系统中,教务处已经将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复制到2020级。2020级的公共课程安排相对2019级作了小部分的调整、优化,其中蓝色文字为2020级不开的课程,红色文字为有调整变化的部分,请各专业负责人严格按照2020级公共课程安排(附件2)进行核实和更换。专业课程需要调整的,请按照附件8填报教程进行。

2. 2020年新增招生的专业需要提交附件5或附件6修订报告,其他专业如果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幅度不大,无须再提交修订报告。

3.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及已通过IEET工程认证的专业将启动国家工程认证准备工作,对2020年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具体工作将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教务处择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调研。

4. 202068日前将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电子档(新设专业)发到黄旭其OA办公邮箱,将修订报告和方案纸质材料(各学院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提交到教务处1A207。

附件: 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材料下载.zip   

1.  关于修订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2.  2020级公共课程安排

3.  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理工科)

4.  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文科)

5.  2020级工科修订报告格式

6.  2020级文科修订报告格式

7.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8.人才培养方案填报教程2020

 

联系人:黄旭其 :22862022   


 

 

教务处

20205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       邮编:523808           电话:0769-22861099
粤ICP备05008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