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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6-10 11:50   作者: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19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 要求申报本科新专业,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

部门

备注

6.206.25

组织有意向申报的专业进行初步论证

教务处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19618日前将有意向申报的专业名称及相关信息报送教务处。

6.257.1

根据初步论证的结果,组织填报相关申报表格

各二级教学机构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1971日前将有关申报表格及资料电子版(附件34或附件35)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7.17.5

学校审查、教指委论证

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教指委专家论证,最终确定学校申报专业,并出具论证意见。(论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负责人需进行8分钟左右的专业介绍)。

7.57.9

修改与完善申报材料

各二级教学机构

请各二级教学机构于201979日前将申报材料定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报送教务处教研科(1A207室)。

7.97.15

学校报文、教育部平台填报、报送省厅

教务处

学校公示、报文,系统填报

 

三、注意事项

1.各类专业名称须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04整理)为准(附件2)。

2.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及Excel表格(附件3)。申报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5)。

3.学校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可以暂时不填写,由教务处核准数据后统一填写;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即第4大点),按照学校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电子邮箱: 22265071@qq.com;联系电话:22861518

 

附件(点击下载):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 《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04整理)

3. 2019年申报用excel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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