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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务〔2022〕41号
2022-06-16 15:50   作者:  来源: 教务处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精神及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指引,为确保我校期末考试稳定、规范、公正地进行,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本学期应疫情防控要求,不组织统一考场大考,学院根据课程需求,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各课程在结课后开课单位应尽快安排考试。请各学院教务员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于617日下班前发教务处报备。关于本学期巡考工作,由各开课单位领导班子负责本单位开出课程的考试巡考工作,严肃考风、监督落实考试各项要求,并填写《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反馈表》(附件2),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何老师(1A205)。

请任课教师务必把所任教课程的考试安排告知每一位学生,明确告知考试时间、方式、地点。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要求,试卷印制需填报《试卷文印单》,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提前二周报送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卷。

各学院组织期末考试防控要求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考生健康申报要求

所有考生务必进行考前在我校i莞工平台上坚持每日疫情防控健康打卡检测,并如实填写本人当日体温,体温异常的考生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如因健康问题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请及时办理缓考手续。

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需查验粤康码,粤康码为绿码的考生可参加考试,非绿码或无近期核酸阴性结果的考生申请缓考。监考老师落实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的进入考场考试,体温高于37.3℃的考生,过五分钟复测,如复测仍高于37.3℃的按照第三点第2条应对措施处理。

三、应对措施

117-18周考试周期间,教务处根据汇总的考试安排表于松山湖校区、莞城校区各最少设立一个备用隔离考场和相应监考人员,供特殊情况下启用。

2、体温高于37.3℃的考生经学校医护人员研判后,若具备完成考试条件,并本人意愿坚持参加考试的,须转移至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如有需转至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请监考老师报送开课单位教务员,由教务员统筹并上报教务处何老师(松山湖校区)、黄老师(莞城校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由学院教务员配送考试试卷,所耽误的时间,经教务处批准予以补足。

3、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请自行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核查完毕后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考试。在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考试,在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且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普通考场的监考教师和教务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其它要求

1、设立备用隔离考场。松山湖校区和莞城校区每场考试都最少各设立1个备用隔离考场在考试周启用,松山湖校区:6D103,莞城校区:1202130813091401。考场座位相互间隔1米以上,每间备用隔离考场需安排2位监考教师。

2、如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需填报相关信息,以便考务人员需及时把相关情况报告防控办。

3、两校区的每场考试配备1位医护人员,处理考试当天身体不适考生。

4、防疫物质准备。

普通考场需学院准备以下物资:测温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免洗洗手液、75%酒精消毒液等。

备用隔离考场需准备以下物资:测温枪、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防护服、头套、一次性手套、医用外科(无菌)口罩、透明护目镜、鞋套、75%酒精消毒液等。

 

联系人:何老师,22861098(松山湖校区)

黄老师,22680593(莞城校区)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情况反馈表.xls

 

教务处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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