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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后由各院系按班级组织填写考试报名表(每年2-3月和9月)。 2.报名一周后由各院系汇总收费一并呈交教务科(存入指定账户),报名信息输入报名系统以打印信息校对名单,再由 3.信息校对后由教务科打印报名册和转取数据盘并汇总统计,呈报考试中心。 4.考前一周发准考证并按考试中心指定日期组织安排考试。 5.考试结束后约三个月教务科收到考试中心发下来的证书,再由各院系发回给学生。 |
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后由各院系按班级组织到教务处网站上下载集体报名表并填写该报名表(每年2-3月和9月)。 2.报名一周后由各班班长汇总收费一并呈交教务科(存入指定账户),集体报名表由班长在报名网站上提交后,凭交费单 3.报名信息校对后,由教务科打印报名册和转取数据盘并汇总统计,呈报考试中心。 4.考前一周发准考证并按考试中心指定日期组织安排考试。 5.考试结束后约三个月教务科收到考试中心发下来的证书,再由各院系发回给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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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学期的第十六周教务科下发本学期各院系必修课程到各系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在一周内上报本系统一安排在大考场考试的科目到教务科。 3.教务科在考试前一周发放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安排表。 4.提前结束的课程由各院系组织,在系级大考场上进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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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课教师下载“东莞理工学院试卷样本”,并按样本打印试卷。 2.按要求填写“试卷文印单”,连同试卷在考试前两周一并交教务科。 3.试卷印刷完毕教务处密封后,由教学秘书领回各院系保管,考试前30分钟送到考场发到监考教师手上。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装回试卷袋密封后交回发卷人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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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2周由教研科提供本学期最新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调整有关文件。 2. 每学期3-8周由教务处录入教学计划。 3. 8-10周由教学处下达教学任务到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学生专业的计划的核对工作。 4. 11周各教学单位将核对结果反馈回教务处,如果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的请报教研科审批。 5. 12周请各教学单位根据确认的教学任务上报任课教师。 6. 13周由教务处将上报的教学任务录入系统。 7. 14周由教务处将录入系统的教学计划反馈回开课单位,请开课单位把任课教师的职称,学历填报上来。并加盖系公章和 系主任的签名送教务处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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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单。 2. 任课教师签名。 3. 任课教师出示相关成绩证明,系主管教学主任审核并签名。 4. 任课教师或教学秘书,将成绩更正单及相关成绩证明,交教务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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