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莞 理 工 学 院 教 务 处
教务[2005]3号
关于任课教师交成绩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
按学院有关规定,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必须交成绩到教务处。本学期所有成绩请老师们在1月22日前提交到网上,同时将有本人及系主管教学领导签名的打印成绩单交到教务处。
专科生成绩(包括艺术系和体育系)请交到莞城校区5201陈雪芳。本科生成绩请交到松山湖校区1A204祝慧。
注意不要交错地方,以免造成成绩归档的混乱。
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